个人入会细则
(2021年修订版)
第一条 申报人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报人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参加省级摄影家协会或以上主办、协办的摄影展览、影赛,并有作品入选、获奖两幅以上(含两幅)。
2.在四川摄影家协会网举办个人在线影展。
3.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个人作品展。
4.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上发表摄影作品。
5.专职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专职摄影记者、摄影翻译、摄影刊物图书的编辑出版以及摄协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就者。
说明:
1. 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图片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达到入会申报基本业绩条件,且具有以下申报条件之一者,原则上经评审优先发展入会:
(1)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1次;
(2)作品具有较广泛影响,业绩较为突出的摄影人,特别是新摄影工作者、青年摄影工作者、经济欠发达地区摄影工作者。
4.申报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将被视为最终版本,审核将以此为准,协会工作人员不再联系申报人进行相关材料(证书、文章等)的增补。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纸质材料
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须按要求填写《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书》(请登录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scphoto.sctv.com/进行下载)。同时,申请人须提交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4幅(8英寸,背面标注作者和作品名称),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3)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4件(8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
说明:《入会申请书》填写完整后需打印成册,其中“申请人签名、介绍人签名、本单位推荐意见及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等部分,须手写签字,打印或不填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
2.申请人在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包括:
(1)《入会申请书》的电子版(word格式)
(2)证件照、摄影作品的电子版(jpeg格式)
(3)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jpeg格式)
(4)摄影文章的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
3.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由一名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推荐,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再将材料送交至所在市州摄影家协会,由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报送时间:四川省摄协每年组织2批次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各地市州报送申请资料的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12月31日 。
第四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报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后,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四川省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新会员需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注册时间自该批次新会员名单正式公布之日的年份算起,会费依照《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收费标准》执行。
3.具体通知及要求,敬请关注“四川省摄影家网”和“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第五条
1.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向四川省摄协会员工作处咨询,联系电话:028-86623670;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四川省摄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