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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摄影作品展征稿启示

“清廉四川”—文艺创作工程摄影作品展征稿启示

作者:
来源:
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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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主题,通过理念引导、重点防控、环境浸润、载体渗透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立品修德、文化育人、廉洁兴建”的廉政文化建设之路,形成公务人员“淡泊名利、洁身自爱、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我省廉政、勤政、和谐、发展,经四川省纪委、四川省文联党组决定,拟举办 “清廉四川”主题摄影展。并向全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四川省纪律监察学会、四川省文联

承办: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作品内容要求:

突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主题,作品应为近三年内拍摄,作品要求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廉政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道德追求,彰显巴蜀地域人文特色;通过摄影客观记录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廉政文化建设、发展成果、社会和谐新风新貌。

征稿时间

2016728日起至2016910止。

三、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为保证展览效果和便于后期处理调整,投稿作品应为:raw格式源文件+jpg格式大文件。如无raw格式源文件,其jpg格式文档应为5120像素*3840像素或以上,精度dpi300或以上,单张不小于5m

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如有违反,自动取消参评资格)

(二)收稿邮箱及联系人:

1、请作者于910日前将作品电子文件(raw+JPgjpg大文件5120*38405M以上,300dpi)发至邮箱bellevip@qq.com

邮件请务必注明“清廉四川投稿”字样,作品须按“XX市(州)-作者名-投稿类别-作品标题-手机号”的方式命名。同时附传《清廉四川”摄影展投稿作品表》word格式登记表,见附件1

 2、联系电话:028-85444885(成都贝尔数码)

 系 人:李丽英

 责 人:陈  宁

(三)、图片制作要求:

后期制作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杜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投稿作品中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权益均由作者自负。 

四、征稿截止后,四川省文联将组织摄影专家对所有来稿评选,入选作品在四川文艺网、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网、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网官方微信公示。入选作品201610月上旬,在四川美术馆展出。所有入选作品给予适当稿酬、颁发证书并作为加入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2016728